蔡甸水厂新建工程-净水厂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
(适用综合评选)
一、遴选条件
蔡甸水厂新建工程-净水厂一期工程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拟于近期建设,已经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:2019-420114-78-03-012766批文经项目报建并审核同意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:武汉市水务集团蔡甸区自来水公司,项目代建业主: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。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进行公开遴选。本项目只遴选一个招标代理机构。
二、工程概况及遴选范围
工程概况:总建筑面积12516.1平方米,建设规模20万吨/日
建设地点:蔡甸街新庙村、张湾街梅丰村、太山村
估算金额(本次招标内容):约34727万元
遴选内容:除设计勘察、监理、土建安装工程施工、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、检测以外的内容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
三、资格要求
1、参加遴选的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。
2、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。
3、申请人须为武汉市城投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库入围单位。
4、申请人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。
4、不接受联合体。
四、遴选须知
1、遴选方式为综合评选
2、遴选公告时间从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止。
3、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9:00~17:00时(北京时间),申请人将遴选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表(包括申请单位名称、授权代表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、报名时间等内容)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上述公告时间内发送到18565697@qq.com邮箱,遴选文件采用电子邮箱形式发送给报名的申请单位。
4、请合格的申请人于2020年4月27日15:00时(北京时间)前到武汉市水务集团6a楼会议室递交遴选申请文件。超过截止时间未递交遴选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将视为放弃资格。评审小组对遴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,根据得分排名推荐前三名,第一名为被选中的招标代理人。
5、自申请遴选之日起,申请人应保证其在遴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(电话、传真、联系人)一直有效,以保证往来函件(补遗书、澄清等)能及时通知遴选申请人,并能及时反馈信息,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。
6、评选结束后,在《武水在线》(http://www.whwater.com)网站上公示1天。
五、其他
招标人: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
招标人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957号
联系人及方式:刘川 15607156857 8388020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