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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源防护地带告示
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0-11-03
 

(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及沿岸)

一、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。

二、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,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、堆栈或装卸垃圾、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。

三、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。

四、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。

 

(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及沿岸)

一、严禁捕捞、停靠船只和游泳。

二、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。

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 

武汉市卫生局    

武汉市水务局    

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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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源防护地带告示

(来源:本站原创 日期:2020-11-03)
 

(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及沿岸)

一、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。

二、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,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、堆栈或装卸垃圾、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。

三、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。

四、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。

 

(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及沿岸)

一、严禁捕捞、停靠船只和游泳。

二、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。

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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